语言访问计划
2017 年 7 月,纽约市议会通过了第 30 号地方法律,规定所有城市机构都必须提供语言访问。 该法律的关键要求之一要求每个城市机构指定一名语言访问协调员,并制定和实施语言访问实施计划,以确保有意义的语言访问其服务。
语言访问协调员:
特伊尔 K. 米德尔顿,Esq。
首席多元化/平等就业机会官
邱园路80-02号
邱园, NY 11415
718-286-6000
LAC@queensda.org
投诉
被纽约市警察局拒绝提供适当语言访问服务的个人可以向以下语言访问协调员提出投诉。 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政信件、电话或亲自提出投诉。 每周7天,每天24小时。
Language Access Complaint Form
Webform
